关于公开选取双拥共建活动服务工作合作机构的通告

来源:海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者: 时间:2023-08-25 10:46:39

  关于公开选取双拥共建活动服务工作合作机构的通告

  为促进海口市双拥共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办拟于国庆节前夕举办双拥共建活动,现公开选取共建活动服务工作合作机构。

  一、合作内容

  (一)会场的搭建布置

  (二)氛围营造

  (三)设备租赁

  (四)设计制作等

  二、采购方式

  比选招标

  三、申请合作机构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海财采〔2022〕1798号)文件要求。

  (三)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申请机构材料要求

  报名材料均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加盖本单位印章,且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服务方案,竞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

  2.服务报价单(格式自拟)。

  3.授权委托:包括竞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合作的机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前往我局领取活动方案并签订保密协议,并在公告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将公告第四项要求的有关材料密封递交到我局。

  领取活动方案和递交材料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海口市政府16栋北楼1012房;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下午17:30;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789892227。

  海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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