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作者: 时间:2026-03-05 10:40:02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帮扶援助对象明确、保障适度、规范高效的工作格局,着力解决困难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高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制定印发《海南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政策制定依据和工作遵循
(一)制定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基本依据,严格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退役军人部发〔2025〕6号)、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5部门《海南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办法》(琼退役军人发〔2021〕7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海南工作实际,确保政策落地符合法规、衔接顺畅。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全程按制度流程推进,帮扶标准、对象、流程全透明,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2.属地管理、量力而行。以户籍地为帮扶主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救助保障水平精准施策;
3.突出纾难解困、体现尊崇优待。聚焦退役军人实际生活困难,精准发力化解难题,彰显对退役军人群体的关心关爱与尊崇礼遇。
(三)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帮扶对象清晰、保障力度适配、运行规范高效的工作格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帮扶对象范围
(一)帮扶对象
具有本省户籍的退役军人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因服役期间致残、患有严重疾病、长期失业、旧伤复发、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方可纳入帮扶范畴。
具备以下5类具体情形可申请帮扶:
1. 因服役期间致残、旧伤复发,产生的医疗、康复等必需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困难;
2. 长期失业且家庭无固定收入来源,生活陷入严重困难;
3.因发生严重疾病或重大家庭变故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4.因见义勇为、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出现困难的。
5.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二)帮扶导向
帮扶工作综合考量退役军人生活困难程度、服役期间贡献、现实表现,确定相应的帮扶顺序;同等困难条件下,优先向参战退役军人、获得功勋荣誉表彰退役军人、艰苦边远地区及特殊岗位服役退役军人倾斜,鲜明树立“服役贡献越大、关爱帮扶越好”的导向,彰显对特殊贡献退役军人的重点优待。
四、多元精准帮扶措施,全维度破解实际难题
针对困难退役军人不同困难情形与实际需求,整合多方资源,实行走访慰问、信息共享、医疗保障、就业帮扶、个性化关爱、社会力量参与、信息核查等7项核心举措,同时明确了党委政法委、教育、民政、财政、住建、卫健、医保等部门的帮扶职责,确保帮扶措施精准落地、增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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