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这个月海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看病将得到全面优待

来源: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作者: 时间:2021-12-04 19:44:13


为充分发挥我省退役军人医疗服务示范单位优待退役军人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拓展全社会退役军人优待领域,让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优先、优惠、优质医疗服务,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组织10家医疗服务示范单位,定于2021年12月10日至 2022年1月10日,开展拥军医疗优待月活动。

此次拥军医疗优待月活动是贯彻落实不久前我省16部门联合印发的《海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的具体举措,是社会化拥军的重要内容。10家退役军人医疗服务示范单位,将发挥各自医疗专科特色为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含省消防救援总队系统人员),开展针对性强的特色医疗优待服务。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及时前往就诊,就诊前需拨打医疗机构联系电话提前预约,并带好个人居民身份证和优待对象身份证件,无优待对象身份证件的可前往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证明。


附件:2021年海南省拥军医疗优待月活动医疗项目及安排.docx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海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66  
琼公网安备46010502000492号 琼ICP备2020005352号-1  
联系电话:0898-68613263  
投诉举报电话:0898-12345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3号16栋北楼1楼
邮政编码:57013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